关于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上海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8-5-9 9:55:32       作者: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在上海等全国12个城市同时举行,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接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将承担上海考点的考试报名工作,工作要求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公告》(第一三二号)的精神,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一、报名人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6月10日。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 2、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成都北路口)南证大厦B10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电话:(02152288200327312

4、传真:(02162676737或(02152285669

5、邮政编码:200041

6、联系人:乔莹、李纯琳、郭立

三、报名手续及收费

1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

(考试报名表可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www.ssip.com.cn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下载,请自行打印并填写,报名点不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175元。

注意: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报名表的“填表说明”,报名表要求打印,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确保领取准考证通知的寄发。

7、采用函报方式报名的,应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明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以及报名费寄至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注明“代理人考试报名”。函报者应于考试前三天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工作证明原件,到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查验,并领取准考证。

注意:请勿将考务费夹在平信中邮寄,以免遗失。服务中心将每两周在网上公布我处通过审查的函报考生名单,请大家及时关注网上www.ssip.com.cn,以免错过考试报名。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2008年考试大纲与2007年考试大纲内容相同。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1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1日下午2004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2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请自备2B铅笔,满分分别为150分、100分;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满分为150分。

2、考试地点

具体地址请阅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www.ssip.com.cn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3、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可依据《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与《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内容相同,已有《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购买。

四、考试培训

详情请见www.ssip.com.cn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或致电:021-52288200327分机联系。

 

 


  

附件:《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序 号: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

种类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

号码

□□□□□□□□□□□□□□□□□□

外语语种

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德语□   其他□

理工类学历

 

 

 

最高学历

 

所擅长

技术领域

机械□                电学□               化学□

报考人员

身份

专利代理机构员工□     律所员工□      公司职员□         员□

科研人员□    教 师□     学 生□          人□     自由职业者□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从大专以上学历填起

 

以下由考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领导小组填写

资格

审查

意见

 

 

 

                                                                日(盖章)

报名方式

面交       函报 

报名费

 

报名地点

 

  注:报名者应先认真阅读报名表后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报名表。

 

     

1.报名者必须对双线以上除“序号”以外的内容逐一填写,应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序号”由考点工作人员填写;

2.“照片”要求使用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表中“身份证件种类”、“所擅长技术领域”、“报考人员身份”、“报名方式”选项均为单选,在所选项后面的“□”内打“√”即可;

4.“民族”一栏填写民族的简称,如汉族填写“汉”;

5.“出生日期”一栏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出生日期为1975年5月20日则填写“19750520”;

6.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填1518位,若最后一位为“x”,也应填入“□”内;

7.军官证信息应填写完全,如果包括汉字、字母、括号,也应填入“□”内,每“□”填一个。例如某军官证号为政字第123456号,则在每个“□”内依次填写:政字第123456

8.“理工类学历”一栏应填写已取得理工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学历,“专业”应填写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理工类专业,“最高学历”应填写已取得毕业证书(包括理工类专业和文科专业)的最高学历;

9.“外语语种”一栏可以多选;

10.“工作单位”应填写报名时实际所在的工作单位;

11.“学习简历”应包括起止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如“1996.92000.7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 化学工程专业”;

12.“工作简历”应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如“1998.92000.5  北京中辉电子公司  软件工程师”;

13.“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准确、相对稳定的通讯地址,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等文件,如因通讯地址填写不详或错误而造成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等文件无法寄出或收到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4.函报者应当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将报名表寄出,并于考试前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到考点的考试领导小组查验,查验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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