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为了使知识产权管理干部有更多的学习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提升本市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我们将分批安排优秀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
挂职岗位:办公室主任助理1人;规划处处长助理1人;专利处处长助理1人、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助理1人。人选的要求为:具有二年以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历、二年以上教龄、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挂职期间我局承担交通、伙食补贴,住宿自行安排。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可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向我局推荐,并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表邮寄或传真至巨鹿路915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邮编200040)。
特此通知。
附: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08年5月6日
联 系 人:金蘋,联系电话:61113710,传真:54046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