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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指导站、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体〔2004〕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补充意见》(沪教委体〔2006〕28号)中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活跃中小学创新氛围,增强学生专利意识,在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现于2008年10月起在本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评选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的活动。
一、申报范围
凡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学生在校期间已申请的专利均可以申报参加此次评选。2006年、2007年申报过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的作品不能重复再申报2008年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
二、奖项设立和奖金分配
(一)发明专利申请奖
金奖:人民币3,000元/项
银奖:人民币2,000元/项
铜奖:人民币1,000元/项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
一等奖:人民币1,000元/项
二等奖:人民币800元/项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
人民币400元/项
(四)优秀教师辅导奖
人民币 1000元/名
(五)优秀组织奖(奖状\奖杯)
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学校
三、授奖条件
(一)所申请的专利具有新颖性:该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设计具有显著进步和实质性特点;
(二)所申请的专利具有实用性:该专利具有工业上应用或者产业化的可能性;
(三)所申请的专利具有效益性:该专利具有潜在的市场前景或经济效益;
(四)所申请的专利没有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纠纷。
四、评审机构和办事机构
设立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2008年评奖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五、申报程序
参评对象可到所在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申领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的申报表,亦可在网上下载(网址www.sipa.gov.cn),按规定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并附上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没有附专利申请文件的申报表不予考虑),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11月30日前送交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六、审核评审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专利奖参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
七、颁奖
获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的学生、教师,由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获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由评委会颁发奖状\奖杯。
八、本次评奖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申请奖申报表
联系部门: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系人:胡佳蓉、高敏
联系电话:64378912、611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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