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摘要
2008年2-6月,在《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时间过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即将发布实施,上海面临着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及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一轮发展背景下,按照《纲要》关于要“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变化和上海发展整体要求,相应调整发展对策”的要求,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与上海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单位,成立由科技评估专家、知识产权专家、有关领导和软科学研究专家等组成的联合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2004~2007年期间《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1、评估说明
(1)评估目的
通过了解《纲要》实施以来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考察重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分析《纲要》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探索,为《纲要》的进一步实施及发展对策的调整提供评估意见和建议。
(2)评估思路
遵循“以评估促发展”的宗旨,主要把握“纲要、实施、中期、政府”四个关键词,按照“纲要要求-实施进展-判断意见-评估发现”战略评估的基本技术路线进行分析与研判。
聚焦《纲要》的主要方面,围绕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纲要》实施中的推进工作,分析相关的做法和问题,进行综合评判。
评估期为2004~2007年。
(3)评估理念
秉承“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理念。保持第三方的独立视角,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评估规范为准绳,遵循评估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进行公正的专业化评判。
(4)评估方法
坚持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分类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定量研究、实绩分析和专题访谈等方法。
评估主要围绕着既定目标与任务举措等两大部分展开。其中,关于既定目标部分的评估,主要采用量化评估的方法。关于任务举措部分的评估,主要采用了访谈与案卷研读的方法。
(5)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主要反映《纲要》量化目标的实现情况,指标体系的设计,针对《纲要》的内容,坚持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兼顾数据的可取性,并借鉴了国内其他省市的有关经验。指标体系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等四个方面入手,共含有21项量化指标,其中涉及《纲要》中有直接量化目标要求的有4项,涉及《纲要》中有定性化目标要求且可由量化指标体现的有17项。
(6)评估过程
评估组先后收集和查阅了90多份文献资料,其中各类与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约200万字。同期,评估组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座谈会,来自于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企事业、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等方面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讨论。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全面反映《纲要》实施的现状和成果,共同剖析和探讨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评估过程经过了商定评估方案、设计评估指标、收集评估信息、剖析评估对象、探索评估问题、综合评估意见等阶段,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分析、沟通、修改,最终形成了评估报告。
(7)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共包括三大部分、12个方面。
第一,目标部分。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管理等四个方面。
第二,任务措施部分。主要涉及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创新体系与推进措施、保护体系与重大行动、服务体系与机构建设等四个方面。
第三,综合绩效部分。主要涉及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公众认知、全国示范等四个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知识产权战略评估”工作在国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很多方面都正在探索,尚缺乏必要的系统研究及数据信息的支撑。同时,囿于评估的时间、条件与评估组的经验等因素,本次评估难免存在不完善之处。本评估报告仅供决策参考。
2、主要发现
通过对《纲要》的规定要求与实施进展情况的比较分析和判断,评估组认为:《纲要》充分体现了前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颁布以来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纲要》的实施基本适应了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的要求,初步满足了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需求,有效促进了上海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纲要》所设目标总体上预期能够达到,在21项评估指标中,其中“提前达到”的有1项,“预期能够达到”的有20项,“预期较难达到”的为0项。评估组同时发现,《纲要》的实施中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以及需要在下一步实施过程中引起重视的问题。
(1)实施良好的方面
l “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2007年已经超过了《纲要》所规划的在2010年达到150件的目标。
l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软件产业收入和软件出口额等指标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l 专利新产品的认定工作较好地促进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形成。
l 软件产业收入和软件出口额快速增长反映了上海的版权产业处于较好的发展阶段。
l 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在全国具有明显的示范意义。
l 本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日常执法监管和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
l 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强化,使本市的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了有序的管理轨道。
作为国内第一个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在多方面对地方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创造了多项全国率先,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效应。
(2)实施不平衡的方面
l 知识产权结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之间、本国专利申请量与外国专利申请量之间、专利总量与发明专利量之间等方面的比例不平衡,特别是核心技术专利仍然较少,专利转化率仍然较低,驰名商标的拥有量与本市商品、市场、经济发展地位之间的关系不相称等方面。
l 落实《纲要》推进计划的力度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各有关部门在重视程度、工作部署、措施落实等方面还有较大差异,尚未真正形成全方位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合力。知识产权中介代理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占道设摊销售盗版物品、黄牛拉客兜售假冒物品和一些服饰、小商品市场内售假情况仍较严重。市民知识产权认知度仍有待提高。
(3)实施中滞后的方面
l 地方性知识产权立法滞后,《纲要》提出的立法任务没有实质性进展。
l PCT申请量与排名第一的广东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l 驰名商标数和上海市著名商标数与本市商品繁荣、市场竞争、经济发展及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地位尚有较大差距。
l 知识产权统计体系尚未建立,统计指标尚不完整,关键和重要指标缺失,现有指标缺乏系统的数据支撑,致使难以做出准确有效的评估判断。
3、评估建议
(1)加强地方性知识产权立法。加快推进《纲要》所提出的关于《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上海市著作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行政法规及相关的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
(2)优化知识产权结构及发展方式。重点推进发明专利、国际专利的申请及授权,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与自主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强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高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有效性。
(3)建立知识产权统计体系。从健全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入手,尽快建立本市的知识产权统计的体制与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等的统计监测及预警。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发布知识产权统计年报。
(4)强化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功能。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权威性,并以此为核心凝聚各有关方面,形成合力,有效地、全方位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